房屋过户的注意事项有:
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
二、房屋本身状况:
1、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2、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3、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登记进行审查时,应当听取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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