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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遗产继承公证

无遗嘱遗产继承公证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8 22:12:52 已帮助36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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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应出示被继承财产的权利凭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均出示原件;如果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尚未注销,需提供;

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已死亡,如尚健在,应写明其姓名;

被继承人的配偶姓名,配偶已死亡的,应写明其死亡的时间、写明是否是原配夫妻,如不是原配夫妻应写明原配偶姓名及原婚姻子女情况;

被继承人总共有子女几人,有无收养子女,子女的姓名,如有子女已死亡的,应写明死亡的时间、死亡时是否已婚,已婚的写明其配偶和子女情况;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上述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到公证处申办,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来,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有效的委托书,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以上这些就是无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的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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