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经过公证后,依然具备做抵押的可能性,但必须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在房屋产权方面,必须清晰明确。
倘若只是完成了房屋买卖的公证,而未完成产权的过户,那么原房屋所有人从理论上来说依旧是产权人,此时他们有权利办理抵押登记。
然而,这种行为存在着侵害买受人权益的潜在风险,因为买受人原本以为已经完成了交易,却可能因原房主的抵押行为而遭受损失。
办理抵押时,一定要遵循法定程序,即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有在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会正式设立。
要是买受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原房主是恶意抵押,目的是逃避房屋买卖的交付义务等情况,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请求法院判定抵押行为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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