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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

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纽带。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内贸流通现代化,促进了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绿色消费、放心消费和品质消费,有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       号:商秩发[2016]427号

  • 颁布时间:2016-11-07

  • 实施时间:2016-11-07

  •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工作文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内贸流通改革创新,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消费需求,现就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流通为导向,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调整供给结构,挖掘需求潜力,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全面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结构调整,促进供需有效衔接。发挥内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重要作用,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把握消费变化趋势,发展新兴消费,培育消费热点。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积极性、创造性,主动适应市场供求变化,增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消费全面升级。破除影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释放企业创新活力。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组织方式创新,促进消费品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

坚持放管结合,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流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保障消费安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

(三)工作目标。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整治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秩序问题,解决一批制约消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内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明显增强,供给结构显著优化,供需对接更加顺畅,消费需求稳定增长,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创新驱动,转换动力机制。

1.加强新技术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加快流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深化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应用,使新技术对流通发展的要素贡献率大幅提升。鼓励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智慧物流配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采购、仓储、运输、订单等环节管理水平。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支持城市商圈智能化改造。

2.创新商业模式。推动流通由经营商品和服务向经营生活方式转变,提升生活品质,培育定制化、体验化、社交化等以人为本的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集聚和配置效率,形成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服务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在部分城市开展流通创新基地试点,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投入,打造一批专业化平台载体,培育一批创新型流通企业孵化器。支持中华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发展,鼓励商业企业开展信用消费试点。

3.加快融合发展。鼓励实体商业企业利用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服务水平。推动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结合,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消费服务。引导电商平台与实体企业开展诚信共赢合作,实现客户、物流、库存和数据等资源共享。支持流通与工业、农业、旅游、文化和娱乐等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延长服务链条,实现协同发展。

(二)深化流通改革,释放企业活力。

1.改革管理体制。各地加快制订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适应大流通、大市场和新消费发展需要的新型流通管理体制。总结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和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的成功经验,逐步在全国推开。加快推进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改革,着力从供给侧优化储备结构,提升储备的效率效能。

2.取消经营限制。改变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拉动新车消费。完善汽车平行进口政策措施。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活跃二手车市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为企业开展分时段配送、共同配送提供便利,同时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夜间配送,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积极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对外商投资商贸物流等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

3.改进税费等政策。继续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开展商业用户自主选择执行商业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研究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监管模式,加快设立国务院批准的口岸进境免税店,鼓励进口商品直销,吸引境外消费回流。

(三)调整供给结构,促进供需衔接。

1.优化区域布局。制定国际化商圈、世界级消费城市培育计划,提升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等城市群高端消费服务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建设专业批发市场、物流配送等公共流通基础设施,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引导局部供应过剩的百货店、购物中心、家居广场等有序退出或加快转型。

2.协调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便民菜店等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完善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养老护幼、购物、餐饮、维修、理发、废旧物品回收等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格局。

3.加强信息引导。健全商务大数据系统,发挥“商务预报”等信息平台作用,有效引导供给和需求,促进供需衔接。进一步完善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体系,优化统计指标,提升数据质量,增强分析能力,做好信息发布。加强对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消费领域的统计调查,更好地反映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

(四)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文化。

1.整顿市场秩序。针对消费环境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维权困难、地区封锁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围绕关系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消除流通领域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商贸物流、农产品冷链流通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扩大标准覆盖面、增强适用性。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提升标准化服务机构对内贸流通创新的服务能力。强化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政府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

3.推进信用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促进政府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快实施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4.倡导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倡导绿色环保有机的消费理念,普及绿色消费知识。建立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推进绿色市场建设。制订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市场、饭店。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优化再生资源产业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重视和支持,将专项行动纳入相关总体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工作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落实配套政策。要抓紧出台各项配套政策,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推动内贸流通改革创新、扩大居民消费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各项税费政策,全面清理妨碍商品、服务、人员和资本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的规定和政策。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开展对本地区专项行动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动内贸流通改革创新扩大消费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消费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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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提精神赔偿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况

绵阳法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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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时精神赔偿有明确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重婚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用殴打等方式进行身体和精神侵害;虐待是持续性的家暴,遗弃是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根据实际案情判定。 (3)无过错方提出精神赔偿的程序不同。作为原告要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赔偿的,能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提醒: 离婚精神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证据收集很重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38分钟前

离婚提精神赔偿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况

四川法务律师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想在离婚时获得精神赔偿,要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 (二)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应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赔偿,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小时前

离婚提精神赔偿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况

内江法务律师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离婚精神赔偿适用情形:重婚,有配偶还和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有配偶和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居住;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间有殴打等身心侵害;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长期家暴,遗弃是不履行扶养义务;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判定。 2.赔偿提出方式:无过错方为原告,要在离婚诉讼时提;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赔偿,可离婚后另诉。

2小时前

离婚提精神赔偿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况

广元法务律师

广元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离婚时无过错方提出精神赔偿适用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情形,且根据无过错方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提出赔偿的时间有不同规定。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了这些可提出精神赔偿的法定情形。重婚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与他人同居破坏了婚姻关系;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身心造成伤害;其他重大过错则为特殊情况提供法律依据。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同时提赔偿,这能保障司法程序高效公正。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赔偿,离婚后另行起诉可保障其合法权益。若遇到离婚相关法律问题,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4小时前

离婚提精神赔偿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况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精神赔偿适用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等法定情形。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侵害,虐待是持续的家暴,遗弃是拒绝扶养,其他重大过错由法院判断。 对于此情况,有如下建议: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应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避免错过时机;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且未提赔偿,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在婚姻生活中,各方都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避免出现上述过错行为,减少对他人的伤害。

34分钟前

涉嫌诈骗三万要坐牢多久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在生活里,诈骗三万块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诈骗了公私财物且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还得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简单来说,骗了三万块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红线,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但实际判刑时,会有很多因素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要是骗子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比如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像在事情败露之前就自己交代问题;或者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其他犯罪行为;也可能是如实坦白自己的作案过程,又主动把骗来的钱还回去,还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那在判刑的时候法官就会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能判的刑期会短一些,罚金也可能少一些。 可要是骗子之前就犯过罪,这次又诈骗救灾抢险这种特殊用途的钱物,或者因为他的诈骗行为害得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法院就会在量刑的时候考虑从重处罚,那这个罪犯面临的刑罚可能就会更重。 法律建议:对于普通人,要提高警惕,别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避免陷入诈骗陷阱。如果不幸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而对于有诈骗想法的人,千万别伸手,一旦被抓,法律可不会轻饶。要是已经犯了错,主动自首、退赃,争取从轻处理。

2小时前

涉嫌诈骗三万要坐牢多久

律图奉节县律师

律图奉节县律师 最近回复:

1、通常来讲,诈骗三万元基本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是有人诈骗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会被要求一并缴纳罚金,也有可能单独判处罚金。 2、但实际量刑的时候,会受到很多因素干扰。像是犯罪者有自首行为、有立功表现、如实坦白问题、退还了赃款赃物并且给予了相应赔偿、获得了被害人谅解等情况,在判刑时就会从轻处理或者减轻处罚。 3、反过来,要是犯罪者是累犯,或者诈骗的是用于救灾抢险这类特殊用途的款项物资,又或者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在量刑时就会往重了判。 4、到底判多少年,最终得由法院结合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犯罪者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情况来综合判断。

3小时前

涉嫌诈骗三万要坐牢多久

重庆法务律师

重庆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生活中,诈骗是一种严重危害他人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如果诈骗金额达到三万元,通常会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按照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可能要交罚金,也可能单独判处罚金。 但要注意,最终的量刑并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要是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主动坦白、积极退赃退赔,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等情况,法院在量刑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诈骗的是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又或者造成了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法院就会酌情从重处罚。 所以说,一旦涉及诈骗犯罪,最终会受到怎样的刑罚,法院会根据犯罪事实、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情况综合判断。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5小时前

涉嫌诈骗三万要坐牢多久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诈骗三万通常算“数额较大”这种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实际的量刑会受很多因素影响。要是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的情节,或者进行了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可要是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或者诈骗的是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又或者造成了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那量刑时就会酌情从重处罚。 最终该判多少年,由法院来综合判定。法院会结合具体的犯罪事实、情节,还有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遇到这类法律问题,当事人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理;被害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小时前

涉嫌诈骗三万要坐牢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诈骗三万元通常被认为是“数额较大”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会判处罚金,也有可能单独判处罚金。 但在实际判刑时,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最终量刑。要是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行为,或者揭发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又或者主动交代罪行、退还赃款赃物,并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些情况通常能让处罚轻一些。 反过来呢,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诈骗的是用于救灾抢险等特定用途的款项物资,又或者诈骗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那判刑时就会往重了判。 所以,具体会判多久,得由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定。这些因素包括犯罪的事实、具体情节,还有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等。最终的量刑是法院根据一整个情况来衡量判决的,不是只看诈骗金额这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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