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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所谓“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上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 “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相当”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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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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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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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情况而未予说明,或者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而未尽到义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产品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一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或者输人不合格的血液,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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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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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有章程规定按章程处理股权继承;无规定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同意,可协商收购股权,协商不成继承人可诉讼解决。继承股东资格后公司需进行相关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依法继承。当公司章程有关于股权继承的特别规定时,遵循章程处理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若无规定,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是法定权利。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继承,通过协商收购股权的方式,既保障了公司的人合性,又维护了继承人的财产权益。协商不成时,继承人通过诉讼解决是其合法的救济途径。而公司在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使公司的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果遇到公司大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方面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转让股权需获得另一方同意。若转让给第三人,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一方未经同意转让,另一方通常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但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除外。
(2)对于夫妻间就股权转让协议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若没有约定,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
(3)若股权所在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能够成为公司股东;若半数以上不同意且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就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若不同意又不购买的,会被视为同意转让。
提醒:处理离婚时的股权转让协议较为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一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原股东仍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丧失股东资格,通常无需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过,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则要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抽逃出资的,可能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股权转让方面存在疑问,担心自身权益受到影响,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股权转让得看公司章程有无特别规定,若没有,股东间可自由转让;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时要签书面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时间等。之后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保障新股东权益。若有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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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主体资格,确保签订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晰界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身份。
(二)细化协议内容,具体写明代持股份的数量、种类、出资额等情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实际出资人有投资收益权,名义股东的管理权限范围,还要约定好代持期限和解除条件。
(三)合理约定财产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代持,要确定代持股份在离婚时的分割办法,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四)设置保密条款,要求双方对代持事项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损害权益。
(五)保证协议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防止协议无效。
(六)对协议进行公证或见证,增强其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