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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说到无限连带责任,大多数人都比较陌生,其实无限连带责任主要是存在于公司经营方面,但是很多人对这个概念并不了解,不知道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因此,律图小编整理了无限连带责任的相关知识给大家阅读。

2023.09.11 36958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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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多数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的话,我们承担的都是一种有限责任,但特殊情况下也有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各位知道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吗?

一、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在履行债务后有追偿的权利。

二、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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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含义及范文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

无限责任 个人对外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具体地说:(1)连带责任是一种多数主体责任,即与债权人相对应的债务人在数量上为两个以上。(2)连带责任是违反法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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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无限连带责任

严格来讲,我国的合伙企业是分为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在不同的企业当中会有不同身份的合伙人存在,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的时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员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其组织形式,因为合伙企业以其不同的组织形式而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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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责任区别

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责任这两个词,在生活中经常会听到,但有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两种责任究竟是什么意思,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区别又有哪些?

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有限代表着承担有限的责任。根据我们的投资的多少就以这部分资金负责任而不必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有限公司可以宣布破产而不是有限公司要对债务负连带责任。所以有限公司有这样的好处,但它又限定组成公司的资金。

有限责任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近现代公司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他克服了无限公司股东负担的因公司破产而导致个人破产的风险,便于人们投资入股, 是广泛募集社会大量资金,兴办大型企业最有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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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相关咨询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如何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该在医疗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是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急诊无误诊后办理了误诊可以索赔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但是免责事由可以阻却。 急诊误诊属于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根据相关法律可以向相关责任人进行索赔。 首先,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土地的审批权限,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顷。(2)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顷。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的涉讼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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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重婚罪的涉讼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是怎么定义的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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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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