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如果对政府作出的某个决定有疑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政府机关申请听证,该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核之后,如果符合听证条件的,就会举办听证会,那么听证会流程该怎么走呢?下面律图小编来为您介绍听证会的知识。
2023.09.06 408509人阅读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字面上来说就是听取意见,并证明是否合法的会议的意思。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最早在司法领域涉及然后涉及到立法、行政领域。从更深的层面来说听证会是什么意思呢?
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听证会有几层意思:
1、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2、听证会听什么?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
3、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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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做某项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义务时,而采取的会议形式,听证会有很高的公平性,并且能够代表大部分人的意愿及想法,那么,对于听证会你了解多少呢?具体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呢?
(1)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
(2)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
(4)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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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国关于听证会日期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当事人可以向听证会申请变更听证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
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又有听证意愿的,但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或者有正当理由,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未能提出听证要求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听证;
3、行政处罚案件在本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中,带有普遍性或者有很大影响的,通过公开举行听证,可以扩大影响,有利于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机关可以组织听证。
在关系到普通民众利益的事情上,行政机关要组织听证会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机关要提前发布听证会公告,以通知各方。公告的内容包括听证会地点、时间等因素。那么听证会公告要提前多久发出?
根据行政处罚法,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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