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具体介绍贩毒罪的相关知识。
2023.09.02 916345人阅读贩毒罪也叫做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3、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
……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
贩毒罪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福建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何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有关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法庭参考采纳:
本律师认为,《起诉书》对被告人何某贩卖毒品罪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一、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被告人何某构成贩卖毒品罪。
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何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主要凭借或者说仅仅凭借二方面的证据:一是证人杨某及郑某的证言,二是被告人何某和严某的供述笔录。我们认为,前述证据存在严重瑕疵,且相互矛盾,合理怀疑无法排除,根本不足以认定被告人何某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
1、关于证人郑某、杨某的证言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本案两名证人杨某及郑某均未出庭作证,其二人的证言是否客观真实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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