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律师团队 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修订)》,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没有投保交强险而您有交强险,且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您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通常为18000元)对对方受伤乘客的医药费用进行赔偿。 1. 交强险的基本责任是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 如果对方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您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仍需在责任限额内对第三方受害人进行赔偿。 3. 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您的责任。但在本情形中,由于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这一规定可能难以适用。 综上所述,您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即18000元)对对方受伤乘客的医药费用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的赔偿责任可能需要根据双方过错比例及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