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律师 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女方收入情况未知时,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如下: - 参考男方收入:若男方有固定收入,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确定女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男方月总收入的50%。 - 依据行业平均收入:若男方无固定收入,或需单纯确定女方抚养费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可参考石家庄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行业工资标准来计算。 - 特殊情况调整:若子女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实际需要的抚养费大幅增加,可适当提高抚养费数额。若女方确实无收入来源,也可协商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此外,石家庄当地对于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具体数额原则上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收入或收入极低时,会结合抚养人抚养能力及财产状况,保障子女最低生活水平。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