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我为您分析如下:特殊疾病的医疗期一般可以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处理。对于患有癌症、精神病、瘫痪等重大疾病的职工,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通常不少于24个月。具体来说: 1. 实际医疗期长短需结合工作年限计算,但特殊情况下可突破常规医疗期限制 2.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 建议保存好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必要时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实际操作中要注意: - 医疗期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 不同病情可能有不同处理,建议具体咨询主治医师意见 - 如果遇到单位不批准医疗期的情况,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您先整理好病历资料,与单位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需要进一步帮助的话,可以带齐资料来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