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回复:女方全款买的房子,没领结婚证就加上男方名字,在法律上属于对男方的赠与。一旦加名,房子就变成双方的共同财产,分手时男方有权要求分割,女方可能拿不回全部出资。如果以后感情破裂,男方不配合过户,女方想收回房子会很麻烦。建议:要么不加名,要么加名时明确约定按份共有,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女方占99%、男方占1%这类具体比例,同时在协议里注明出资来源。如果已经加名,可以补签一份财产约定协议,最好去公证,明确女方全款出资、男方只是名义共有人。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