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作的工厂下月就要搬迁到中山市,请问关于赔偿标准是什么?大概从去年4月份开始就说要搬了,从那时起我们每月的工资也分成两次发,基本工资发一次,加班费发一次,这样2018年的月均工资降低了,赔偿金也就少了。注:(加班费没有列入工资条里面)。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员工碰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申诉呢?求帮助,谢谢!
不管列没列入工资条,加班费都是属于工资范畴,建议您委托律师沟通调解或者申请仲裁保障权益,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2019-02-22 11:08:46 回复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合法吗?延长劳动时间而不给加班费当然是不合法的。以下是劳动法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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