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员工请求恢复劳动关系需符合特定条件,法律才认可。员工要是被无理解雇,且没有重大过失,还想留在原单位,这种诉求是合法合理的。但要是原职位已经被别人替代了,或者单位情况变了,实在没法再用这名员工,那这种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专业解答抱歉,您的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在完成仲裁以及初审全部流程后,全案以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为前提,方有可能获得赔付金的支持。因此,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然可以被确认为已解除,至于确切的终止日期则需参照相关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初审判决书若在 15 天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便可视为生效。在此之后,如果您打算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以恢复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显然构成了一事不再理,严重违背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专业解答在劳动仲裁案件中,赔偿金主张一旦提出,不能改为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因为仲裁和一审审理过程中,劳动关系解除后才能获得赔偿金支持。判决书生效后,试图恢复原劳动合同属于超过申辩期限的行为,违反诉讼原则,可能面临无法解决问题的困境。
专业解答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是需要仲裁机构受理后的45天才会出结果的,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的话,有可能就会在45天的基础上再延长15天,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不管是劳动者或者公司存在着争议的,都可以在接收到仲裁决定书以后的15天之内再提起民事诉讼。
专业解答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后单位不执行可以向单位要求相应的赔偿。一般来说仲裁结果中的的恢复劳动关系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只需要按照仲裁书执行即可,如果相关单位不执行,那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单位要求赔偿或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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