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非全日制用工每周上七天班的话合理吗?我的一个朋友最近接连工作七天,他是非全日制用工。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劳动时间,也就是义务劳动时间,超过这一时间的工作即视为额外劳动,用工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累计工时每周超24小时就应该属于全日制用工。
2018-06-09 22:43:18 回复
你好,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每周上七天班的话合理吗的问题,有规定,劳动法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公司的行为当然不合法,而且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说明,即使加班,也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命令。此时职工有权利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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