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等口头承诺。先收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聊天记录和盖章欠薪凭证,要求总公司或分公司书面写明欠薪金额及付款日并盖章。分公司没钱可向总公司主张,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总公司要担责。到期不给,及时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因欠薪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别签放弃权利文件。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交流。
2026-11-02 23:12:19 回复
分公司欠薪,你们不必只等着“下个月给”这句口头承诺。
第一,责任主体上,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依法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因此主张工资时,可要求总公司一并承担清偿责任,不要让对方以“分公司没钱”为由把责任推掉。
第二,工资支付上,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应当一次付清。若公司确已进入解散清算,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在清偿顺序中优先于普通债权,这一点对你们有利。
第三,具体操作上,建议先要求出具书面欠薪确认,写清欠付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主体,加盖分公司或总公司印章;同时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或电子支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工作安排通知等。若到期仍不支付,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将分公司与总公司一并列为被申请人。这里有一个有利之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同时提醒:不要签署放弃权利、自愿离职不追索之类的文件;管理人撤回总公司前,尽量把欠薪数额固定成书面凭据。
专业解答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一是确保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二是制定公司章程,载明重要事项,募集设立的需经创立大会通过;三是认购股份,发起设立要认足并出资,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少于股份总数35%;四是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过后保留6个月;五是进行设立登记,审核通过获执照,公司成立。
专业解答投资额超过注册资本时,是可以不调整注册资本的。企业可将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这是合法合规的处理方式。是否调整注册资本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决定,不调整也不会对企业运营造成法律障碍,企业可灵活选择处理方式。
专业解答若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
专业解答法人代表在新成立公司承担多方面责任。民事上,代表公司对外活动,有过错时可能向公司担责;行政上,公司违法经营,法人代表可能受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刑事上,公司涉单位犯罪,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要遵守法规和章程,维护公司利益,滥用职权造成损失需赔偿。总之,责任重大,需依法履职。
专业解答公司减资时,退出注册资本金需按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要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之后对债务进行清偿或提供担保,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最终实现注册资本金的合法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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