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8月入职某公司工作,最近被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停社保了,原因是我己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没领养老金。注,公司在前一段时间有19个月社保没缴导致我领不了养老金,这可是公司有错在先。请问我现在跟公司是否还是劳动关系?还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回
【法律定性】本案需要先做人身关系定性,这直接决定救济路径。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不成立劳动关系,而多形成劳务关系或者聘用关系;劳动者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与原单位之间的争议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再适用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与工伤保险的规定。但有一个例外值得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又被返聘的,一般不认定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单位未依法办理退休与社保手续的,实务中存在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进而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裁判倾向。因此,"2024年8月入职"这一时间点非常重要:如果入职时已满法定退休年龄,通常难主张劳动关系项下的违法解除赔偿;如果入职时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时刚到退休年龄,则可能存在争议空间。
【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第三十六条(协商一致解除)、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第四十八条与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的继续履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费)、第八十六条(滞纳金与补缴);《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失赔偿的可预见规则)。
【实务要点】第一,社保被停缴需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单位以"已达退休年龄"为由停止参保,若属于法定终止情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停止参保本身通常不违法,但应依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退休手续,并出具书面解除或者终止说明;二是若尚不具备退休条件即停缴,则可能构成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请求责令补缴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第二,需核实用工性质: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是否参保、是否由单位管理考勤与发放报酬、有无类似劳务协议的约定。第三,若定性为劳务关系,解除一般依合同与《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可主张预期利益损失、通勤与交接费用等实际损失,但需结合证据。
【建议】第一步,收集证据: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缴费明细、解除或者终止的书面通知与谈话记录、交接单。第二步,向单位发函要求书面说明解除或者终止的具体依据,并请求出具解除证明、办理社保转移与退休手续。第三步,就社保问题向社保征收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请求核查补缴;对解除争议,视定性结论选择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或者向法院起诉。整体上,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您与单位之间关系的定性及证据完整程度,建议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先做风险评估。
专业解答公安机关擅自裁定行政赔偿额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赔偿应依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和裁定,若公安机关擅自裁定,客户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找上一级行政机关审查纠正,行政诉讼是由法院审查合法性。申请时,客户需提供证据证明裁定有误,明确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应积极维权。
专业解答对方不接受其他赔偿时是否要赔偿需视情况而定。若己方存在法定赔偿责任,即便对方不接受其他赔偿方案,也需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若不存在赔偿责任,则无需赔偿,可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专业解答依据《国家赔偿法》,以下情形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二是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的损害,像当事人故意伪造证据致错罚;三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等。判断时需严格按法定条件和情形认定。
专业解答行政赔偿数额需依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行政行为致财产损失,如被违法扣押财物价值;间接损失指可预期失去的利益,如停业利润损失,但认定较严格,需充分证据。计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如侵犯人身自由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财产损失以直接损失为限。赔偿数额不固定,要综合多因素计算认定。
专业解答行政赔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致公民等合法权益受损,由国家担责的制度。若行政机关拒绝赔偿或当事人对赔偿数额等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能借此请求法院审查赔偿决定合法性,要求其履行义务或确定合理数额,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