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94年10月到2014年底在城建局建工处工作,未间断,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性质,我无编制,属长临工,单位一直未给我交社会保险,现己快61周岁,无养老金。同时,单位还欠我2009年中旬~2014年底的工资(因待遇不公未领),我该如何维枝?
首先,对于单位未交社会保险和欠薪的问题,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和支付拖欠的工资。在仲裁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明等。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建议你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0 08:30: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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