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用人单位之前的店铺,但是调离前领导没有来交接,我已经离开了半个月,至今还未交接,期间我电话联系领导交接,她以忙为理由不进行交接,那么后面这半个月如果店铺有损失,我需要承担吗
您好,您已电话联系领导办理交接但领导未配合,且已离开半个月,这涉及被动离职和交接责任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但如果是因领导不配合导致无法交接,责任不在您:1. 保留电话联系领导的记录作为证据,证明您已主动要求交接;2. 书面通知公司(邮寄或电子邮件)要求安排交接并结清工资;3. 如果公司以此为由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4. 您已离开半个月,如果属于被调离且公司未安排交接,这不属于旷工。关键是将您主动要求交接但被无视的事实固定下来,防止公司以未交接为由克扣工资。
2026-05-15 01:1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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