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调解签收调解书后通常不能撤回,要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二)若存在法定情形可申请撤销调解书并重新仲裁。这些情形包括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像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达成调解;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1.劳动仲裁调解签收调解书后通常不能撤回。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具法律效力,和法院判决书一样,双方要按协议履行义务。
2.但有法定情形时可申请撤销。比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达成调解;或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之后重新申请仲裁。
结论:
劳动仲裁调解达成并签收调解书后通常不能撤回,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后重新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仲裁庭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双方都要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所以一般情况下签收后不能撤回。然而,若出现法定情形,比如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达成调解,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调解书,然后重新申请仲裁。如果在劳动仲裁调解方面遇到类似复杂情况,不清楚自己的权益和该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劳动仲裁调解签收调解书后通常不能撤回,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具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义务。
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申请撤销并重新仲裁。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达成调解,这种情况可申请撤销。二是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此时也能申请撤销。
建议当事人在参与劳动仲裁调解时,保持谨慎,确保自身是在自愿且协议内容合法的情况下达成调解。若发现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书,并重新启动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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