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您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权利受到侵害,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是可以的。但若超过一年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个案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指导。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6 13:31:00 回复
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了,关于之前没签合同期间的争议,还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使后来补签了合同,之前未签合同期间的权益还是可以主张的。不过要注意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还在时效内,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6 13:3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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