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买了本村的房子,由于政策原因,没有过户,请问房子属于谁的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您购买的房子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从法律上讲,房子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房主。不过,您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您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8 07:06: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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