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一般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但存在法定可不支付工资的情形。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期间工资;若劳动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且无应支付工资的法定情形,如旷工,也可不支付对应工资;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从工资扣除赔偿款,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支付。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明确告知劳动者这些工资扣除规定。劳动者应遵守合同约定和单位规章制度,避免自身原因导致经济损失。双方发生工资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基本要求。
(2)在法定情形下可不支付工资。例如劳动者请事假,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事假期间工资;劳动者旷工等未按约定提供正常劳动且无支付工资法定情形时,可不支付对应工资。
(3)当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合同约定从工资扣除赔偿款,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除上述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都要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提醒:
劳动者要清楚法定不支付工资的情形,遇到工资克扣问题及时核实是否合法;用人单位扣除工资需严格按法律规定执行,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分析。
(一)劳动者应知晓请事假会不支付对应期间工资,所以请假前要合理规划工作和生活安排,避免不必要的请假。
(二)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约定,正常提供劳动,杜绝旷工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的行为,保障自身工资权益。
(三)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避免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若造成损失,要清楚用人单位扣除赔偿款的规则。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
2.不过,在法定情形下可不支付工资:请事假时,事假期间工资可不支付;未按合同提供正常劳动且无支付工资法定情形,像旷工,可不支付对应工资。
3.劳动者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单位可按约定要求赔偿,从工资扣除赔偿款,但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标准支付。
4.除上述情况,单位都要依法支付工资。
结论:
用人单位通常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在劳动者请事假、未按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因自身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这三种法定情形下可不支付或扣除部分工资,其他情况需依法支付。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基本义务。不过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可特殊处理。劳动者请事假,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且无支付工资法定情形,像旷工期间可不支付对应工资;因劳动者自身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按约定从工资扣除赔偿款,但每月扣除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支付。这既保障了劳动者基本权益,也考虑到用人单位合理诉求。若对工资支付情况存在疑问或遇到不合理克扣、拖欠工资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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