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应分情况处理。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非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无需公司批准,期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若公司以不批准辞职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或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公司改正。
3.若劳动者因此遭受损失,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4.劳动者要保留好提前通知公司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送达回执、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法律分析:
(1)劳动者辞职时,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无需公司批准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灵活解除权,保障了劳动者在初步了解工作后的自主选择。
(2)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期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此规定平衡了劳动者的离职意愿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
(3)若公司以不批准辞职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或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
(4)因公司不配合离职导致劳动者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同时,劳动者要保留好提前通知公司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送达回执、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提醒:劳动者辞职应按法定程序进行并保留证据,遭遇公司不合理阻挠及时维权,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日通知公司,无需公司批准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期满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三)公司不批准辞职,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或出具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公司改正。
(四)因公司不配合遭受损失,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五)保留提前通知公司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送达回执、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辞职,公司不批分情况处理。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无需批准可解除合同;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期满合同自动解除。
2.若公司以不批准为由,拒绝办离职、付工资或开证明,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公司改正。
3.若有损失,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获赔偿。要保留通知公司的证据,如送达回执、聊天记录等。
结论:
劳动者提出辞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公司,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无需公司批准;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相关事宜,劳动者可投诉或仲裁维权,要保留通知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受公司是否批准的限制。若公司以不批准辞职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或出具离职证明,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若劳动者因此遭受损失,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所以,劳动者在提出辞职时,务必保留好提前通知公司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的送达回执、聊天记录等。如果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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