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发现不满足公司要求分试用期和已过试用期两种情况处理。试用期内,公司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且无需补偿,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也可解除。已过试用期,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才可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若有能力提升,可与公司沟通争取培训机会或调整岗位。
2.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让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1)试用期内,公司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也有自主选择权,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就能解除合同。
(2)过了试用期,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不能直接解除,需要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在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而且要按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劳动者若认为自己有能力提升,可主动与公司沟通,争取培训机会或岗位调整。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提醒:
公司解除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否则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公司沟通,若协商不成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试用期情况:公司方面,需有证据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若想离职,提前三日告知公司即可解除合同。
(二)过试用期情况: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的,要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若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合同,同时要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应对:若劳动者认为自己有能力提升,可和公司沟通争取培训机会或调整岗位;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让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入职后若不满足公司要求,试用期内,公司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录用条件可解约且无需补偿;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约。
2.过了试用期,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解约,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行才能解约,并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
3.劳动者若有能力提升,可与公司沟通争取培训或调岗。公司违法解约,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获赔偿金。
结论:
入职后不满足公司要求分试用期和已过试用期两种情况处理,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补偿不同,劳动者可争取提升机会,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相应权利。
法律解析:
在试用期,公司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且无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除。过了试用期,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合同,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时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若有能力提升可与公司沟通争取机会。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
如果在工作中遇到入职后不满足公司要求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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