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遭遇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有多种维权途径。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补缴,这是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补缴;也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由其依法处理。若因未缴纳社保造成损失,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赔偿,如无法享受医保产生的医疗费用。另外,以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发现问题后及时与单位沟通,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证明等。
2.若协商不成,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反映,避免错过维权时效。
3.造成损失时,收集好相关费用凭证,以便要求单位赔偿。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与单位沟通协商补缴,是合理合法的维权第一步。
(2)当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这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履行义务。
(3)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也是有效途径,社保经办机构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若因单位未缴纳社保致使劳动者有损失,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产生医疗费用,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赔偿。
(5)劳动者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保障自身权益。
提醒:劳动者维权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与单位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单位有为员工补缴试用期社保的法定义务,争取和平解决。
(二)若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补缴社保。
(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会依法对单位进行处理。
(四)若因单位未缴纳社保造成损失,如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产生医疗费用,可要求单位赔偿。
(五)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若遇用人单位试用期未缴社保,可这样维权:
1.先和单位协商,要求补缴,这是单位该做的。
2.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责令单位限期补缴。
3.也能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机构会依法处理。
4.若因未缴社保受损,可要求单位赔偿。
5.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可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
结论:
用人单位试用期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等方式维权,若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还能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即使在试用期也不能免除。当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与单位沟通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要求单位补缴试用期社保。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社保经办机构也会依法处理。若因单位未缴纳社保给劳动者带来损失,如医疗费用支出,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并且劳动者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