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仅适用于劳动关系纠纷,不处理雇佣关系纠纷。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确立,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雇佣关系是受雇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形成的关系,多受民法典调整。
2.发生纠纷时,劳动关系争议解决需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才可起诉;雇佣关系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按一般民事案件处理。
3.建议当事人在遇到纠纷时,先明确自身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若是劳动关系,按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流程处理;若是雇佣关系,直接向法院起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有着明确界限,仅针对劳动关系,而不包括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据法律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这意味着在这种关系下,劳动者享有诸如休息休假、工资保障等一系列法定权益。
(2)雇佣关系则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典调整。在雇佣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多地基于双方的约定。
(3)当发生纠纷时,两者的解决途径不同。劳动关系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按一般民事案件处理。
提醒:在遇到纠纷时,要先准确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再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若难以判断,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关系性质:在发生纠纷时,首先要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可从主体、管理模式、报酬支付等方面判断,劳动关系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报酬支付较稳定;雇佣关系主体较灵活,受雇人自主性相对较大,报酬支付较随意。
(二)选择正确解决途径:若是劳动关系争议,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若是雇佣关系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此表明劳动仲裁处理的是劳动关系相关争议,雇佣关系纠纷不在其处理范围内。
1.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法律法规管;雇佣关系是受雇人提供劳务、雇佣人付报酬的关系,多按民法典处理。
2.若有纠纷,劳动关系争议先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再起诉;雇佣关系纠纷不能仲裁,可直接起诉,按普通民事案件处理。
3.总之,劳动仲裁不管雇佣关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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