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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里非因工死亡赔偿数额是多少

贾** 辽宁-本溪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1.30 17:00:31 447人阅读

劳务关系非因工死亡赔偿数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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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提供劳务一方因自身原因死亡,接受劳务一方无过错时,虽无需赔偿,但可基于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偿,这种补偿没有固定标准,双方可协商确定一个合理数额。
(二)若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如劳动环境有安全隐患等,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要积极收集涉及劳动环境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以确定责任和赔偿数额。
(三)赔偿项目的数额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等,需关注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确定准确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6-01-30 20: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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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关系里,非因工死亡赔偿无明确法定数额,按过错责任定赔偿。
2.若因提供劳务者自身疾病死亡,接受劳务方无过错一般不赔,但可能基于公平原则补偿。
3.接受劳务方有过错,如劳动环境有隐患,要担责赔偿。赔偿项目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丧葬费按受诉法院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算六个月,死亡赔偿金按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二十年,具体依实际定。

2026-01-30 20:3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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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务关系非因工死亡赔偿无明确法定数额,按过错责任确定,接受劳务方无过错一般不赔,有过错需承担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在劳务关系里,非因工死亡赔偿没有法定明确数额,按过错责任来定。若提供劳务者因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死亡,接受劳务方无过错通常不用赔偿,不过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补偿。要是接受劳务方存在过错,像劳动环境有安全隐患,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其中,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遇到劳务关系非因工死亡赔偿方面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30 19:41: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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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非因工死亡赔偿无明确法定数额,按过错责任确定。若提供劳务者因自身疾病等原因死亡,接受劳务方无过错一般无需赔偿,不过可基于公平原则给予补偿。
1.若接受劳务方有过错,如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建议接受劳务方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降低自身过错风险。提供劳务者若自身有疾病等情况,应提前告知接受劳务方。双方可签订明确劳务合同,对可能出现的非因工死亡情况赔偿事宜进行约定,减少纠纷。

2026-01-30 19:37: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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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务关系里非因工死亡赔偿没有明确法定数额,通常依据过错责任确定赔偿。若提供劳务一方因自身疾病等自身因素死亡,接受劳务一方无过错时一般不用赔偿,不过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适当补偿。
(2)当接受劳务一方存在过错,像提供的劳动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提醒:
劳务关系非因工死亡赔偿较复杂,不同案情赔偿结果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30 18:04:1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非工伤死亡的单位能赔偿多少钱没有具体的金额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过一般在职工非工伤死亡的单位应给予补偿费用有以下几个:一、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三、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三)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就业或参军的;3、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5、死亡的。(四)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生活补助费。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生活补助费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费。

赔偿流程: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4、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6、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7、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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