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家务劳动补偿存在明确的诉讼时效规定,时长为三年,起算点是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以及明确义务人之时。
(2)夫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利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有给予补偿的义务。
(3)若离婚时未提出补偿请求,之后发现权利受损,需在三年内提起诉讼。不过,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予保护,特殊情况除外,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提醒:
主张家务劳动补偿要留意诉讼时效,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情适用法律有别,建议咨询以获精准分析。
(一)若要主张家务劳动补偿,需留意诉讼时效,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错过时间。
(二)若离婚时未提出补偿请求,之后发现权利受损,要及时收集自己负担较多家务义务的证据,如照料老人的记录、抚育子女的相关费用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三)即便超过三年,但在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内,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家务劳动补偿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夫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
3.离婚时未提补偿请求,事后发现权利受损,需在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三年内起诉。
4.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结论:
家务劳动补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务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离婚时未提出该请求,之后发现权利受损,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这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不过,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再提供保护。但存在特殊情况时,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如果遇到家务劳动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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