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张掖法律咨询 > 张掖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解除协议时补偿款没写要怎么解决

解除协议时补偿款没写要怎么解决

付** 甘肃-张掖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16 04:09:13 365人阅读

解除协议时补偿款没写要怎么解决

其他人都在看:
张掖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张掖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当解除协议里没约定补偿款时,要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来处理。
2.要是协议是双方协商解除的,能另外就补偿款达成补充协议;要是没办法达成补充协议,就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补偿款。
3.如果一方因为解除合同受到了损失,而对方有过错,受损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损失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得拿出证据证明损失存在以及和解除合同有因果关系。
4.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判决。
5.提醒一下,主张补偿或者赔偿的一方要对自己的主张负责举证,比如提供损失凭证、合同履行的证据等。

2026-01-16 09:00:00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款,若协议是双方协商解除的,可就补偿款问题再达成补充协议,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补偿款。这是在尊重合同本意和市场交易常规做法的基础上进行判断。
(3)如果一方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且对方存在过错,受损方能够主张赔偿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需要举证证明损失存在以及与解除合同的因果关系。
(4)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作出裁判。

提醒:主张补偿或赔偿的一方要对自身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需准备好损失凭证、合同履行证据等,建议咨询以针对不同案情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07:43:54 回复
咨询我

(一)双方协商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款时,可再次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确定补偿款。
(二)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补偿款。
(三)若一方因解除合同受损且对方有过错,受损方主张赔偿,要举证证明损失存在及因果关系,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
(四)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裁判。
(五)主张补偿或赔偿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损失凭证、合同履行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6-01-16 06:20:5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款,可先协商补充,协商不成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有损失且对方有过错可主张赔偿,协商无果可起诉,主张方需举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款时,若协议是双方协商解除的,可以再就补偿款问题达成补充协议。要是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就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补偿款。如果一方因解除合同受到损失,并且对方存在过错,受损方能够主张赔偿损失,损失范围涵盖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不过要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和解除合同的因果关系。若双方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裁判。需要强调的是,主张补偿或赔偿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损失凭证、合同履行证据等。如果您在解除协议补偿款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解决办法。

2026-01-16 06:17:06 回复
咨询我

1.解除协议未约定补偿款需依据民法典合同编处理。若协议经双方协商解除,可就补偿款再达成补充协议;若无法达成,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一方因解除合同受损且对方有过错,受损方可主张赔偿,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但要举证证明损失存在及因果关系。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双方过错程度等依法裁判。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双方应积极沟通,尝试就补偿款达成补充协议。
-主张补偿或赔偿的一方要及时收集并保留损失凭证、合同履行证据等。
-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026-01-16 04:17:16 回复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解决方法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方法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③过失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处理方式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对于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由于公司法解释三,仅就解除股东资格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是,对于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的程序、形式及其表决等问题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比如:表决权的比例如何确定、表决的股权数如何确定?因而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许多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会的表决形式分为刚性规定和授权性规定。刚性规定是指必须执行的规定,如: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授权性规定是指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或除刚性规定外的任意性约定。对于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授权规定。因此在涉及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形式及比例问题上,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为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即可。至于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人数与持股表决权比例的问题,同样可以理解为过半数通过,即可以通过股东决议。解除股东资格的需要立法解决的若干问题(1)关于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程序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如果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这意味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通过相关决议。问题是,这样通过的股东会议决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意味着少数股东可以否定或剥夺多数股东或大股东的表决权。如果无效,是否又等于变相否定了公司法赋予代表十分之一表决权的小股东的救济权利呢?(2)关于将被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是否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对根本不履行出资义务或完全抽逃出资的股东,解除其股东资格,无疑是一项大事。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根据这一规定,似乎需要通知将被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如果不通知,该股东是否可以股东会决议程序违法而提出无效的诉讼请求?如果该股东参加了股东会会议,其是否有表决权?(3)股东会会议作出的解除股东资格的决议是否需要送达该股东?如果将被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没有通知其参加股东会或缺席股东会,那么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是否应当送达该股东呢?如果送达,以什么方式送达?送达后,该股东是否拥有司法救济权?如果不送达,该股东如何知道自己已被解除股东资格呢?尽管司法解释三作出了“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的规定,但这仅仅是对实体权的规定,并没有在程序上作出规定。因此,目前就有关解除股东资格的程序事宜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威司法解释,也无先例可循。这些具体问题有待最高人民对此作进一步解释。在实践操作中,为避免异议和纠纷,建议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建议司法部门在立法或作出司法解释时,应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现状和具有可操作性并使之能得到顺利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怎么撰写

    专业解答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的规范拟定该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协议书涵盖了四个主要部分:首先是甲方(即雇主或公司)以及乙方(雇员或员工)的详细个人资料展示;其次,补偿协议的具体条款,即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接着,明确了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最后,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名并附上公司公章。

    2024.10.16 1692阅读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怎么撰写

    专业解答构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条款的指南:确保甲方提供必要基本信息,明确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最后经友好协商,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以形成正式生效的补偿协定书。

    2024.05.21 1442阅读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怎么写?

    专业解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签署的补偿协议里要有公司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姓名和工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时,所支付经济补偿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

    2024.08.02 4976阅读
  •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协议怎么写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协议应该居中写标题,开头对公司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进行介绍,正文的条款主要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补偿金支付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后各自的责任跟义务,结尾是双方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日期。

    2024.09.09 3582阅读
  • 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专业解答根据双方协商的费用,今收到用人单位(多少)元补偿金,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协议书要明确约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以及各种补贴等劳动者的应得补偿,如果不便列举的,笼统写明“一次性支付(多少)元”,最后一定要由劳动者签字确认,以证明此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2024.09.13 918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