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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按未休天数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包含正常工资。
(二)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支付正常工作工资即可。
(三)职工离职有未休年休假,按当年度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天数,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报酬,日工资收入为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天。
(四)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26-01-13 14:0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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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折算分三种情形,单位经同意不安排或安排不足按300%支付(含正常工资),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不休仅付正常工资,离职时按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天数,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单位拒付职工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需对未休天数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这里面包含正常工作工资。若职工因自身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单位仅支付正常工资即可。职工离职时未休年休假,按特定公式折算应休未休天数,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报酬,日工资是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天。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该工资,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年休假工资折算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3 13:15: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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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折算应分情况处理。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要对未休天数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这包含正常工作工资。若职工因自身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仅支付正常工作工资。职工离职时还有未休年休假,按当年度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天数,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乘以职工全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减去已休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不支付报酬。日工资收入是职工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2.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3.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并支付相应工资,避免法律风险。职工自身要了解相关权益,当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2026-01-13 11:5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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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折算,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比应休天数少,对于未休的天数,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面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2.如果是职工自己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只需要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3.职工离职时还有未休的年休假,要按照当年度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的天数。折算方法是:用当年度已过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再乘以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然后减去已休的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用人单位不用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是职工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要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26-01-13 11:2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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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需对未休天数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已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要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仅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即可。
(3)职工离职时还有未休年休假,按当年度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天数,公式为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乘以职工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减去已休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收入是职工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职工要清楚自身年休假权益,注意保留相关书面材料。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10:29: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