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到期无需单位同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2.若未提前通知,单位要求再工作一个月合理,单位需时间安排工作交接。
3.建议与单位协商交接事宜,协商一致可缩短工作时间;若单位坚持要求履行通知期义务,应配合,避免因未履行义务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担责。
4.离职时保留书面通知凭证,如邮寄回执或送达记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按现行法律,劳动者正常离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告知就行。
2.要是已经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了,到时间不用单位同意也能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依法给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3.如果还没提前通知,单位要求再工作一个月是合法的,毕竟单位得安排工作交接。
4.建议和单位协商工作交接,要是协商好了可以缩短工作时间;要是单位坚持要求遵守通知期,那就配合,不然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要赔偿。
5.离职时记得留好书面通知的凭证,像邮寄回执、送达记录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劳动者有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权利,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可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2)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要求再工作一个月是合理的,这是为了保证工作交接顺利进行。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就工作交接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能缩短工作时间。
(4)若用人单位坚持要求履行通知期,劳动者应配合,否则可能因造成损失而担责。
(5)离职时保留书面通知凭证很重要,可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按规定提前通知并保留凭证,避免因未履行通知义务担责,遇复杂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已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二)若尚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要求再工作一个月是合法的,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交接事宜,协商一致可缩短工作时间;若用人单位坚持,需配合履行通知期义务。
(三)离职时要保留书面通知凭证,如邮寄回执或送达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结论: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可解除合同,单位应办离职和结清工资;未提前通知,单位要求再工作一个月合法,可协商交接,离职要保留书面通知凭证。
法律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遵循一定程序。正常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这是为了给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交接的时间。若已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和结清工资。若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要求再工作一个月是合理合法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就交接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能缩短工作时间。但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要求履行通知期义务,劳动者需配合,否则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离职时保留书面通知凭证,能在后续产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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