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伤案开庭当事人到场十分必要,因其作为案件直接利害关系人,到场能充分陈述诉求、进行举证质证和参与辩论,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时,可提前向法院申请,经批准后委托代理人出庭。不过,代理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且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行事。
(3)若当事人未经许可无故不到庭,法院可能按缺席审理。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会丧失陈述、辩论等机会,法院基于现有证据作出的判决可能对其不利。
提醒:
工伤案开庭尽量亲自到场,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代理人时要办好授权手续,无故不到庭有权益受损风险,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一般情况当事人应亲自到庭,这样能充分表达诉求、举证质证和参与辩论,保障自身权益。
(二)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要提前向法院申请,获批准后委托代理人出庭,且代理人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
(三)不能无故不到庭,否则法院可能缺席审理,当事人会丧失陈述、辩论机会,判决可能对其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工伤案开庭,当事人通常要到场。作为直接利害方,到场能充分表达诉求、举证质证和辩论,保障自身权益。
2.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无法到庭,可提前向法院申请,获批后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人要有合法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行事。
3.无故不到庭会有不利影响。法院可能缺席审理,当事人会丧失陈述、辩论机会,判决可能对其不利。所以尽量到庭。
结论:
工伤案开庭当事人一般应到场,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可委托代理人出庭,无故不到庭可能不利。
法律解析:
当事人作为工伤案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亲自到庭能充分陈述诉求、进行举证质证和参与辩论,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过,若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提前向法院申请,在获批后委托代理人出庭,但代理人需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若当事人未经许可无故不到庭,法院可能按缺席审理,当事人会丧失陈述和辩论等机会,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作出的判决可能对其不利。因此,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尽量到庭参与庭审。如果遇到工伤案开庭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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