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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拖欠本身不能直接主张双倍赔偿,但符合特定法定条件时,劳动者可依法获得额外补偿或赔偿。
1.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该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3.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逾期不付的加付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5-12-21 12:3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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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工资被拖欠本身不能直接主张双倍赔偿,这是普遍适用的原则。
(2)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特定情形下的双倍工资主张依据。
(3)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提醒:
劳动者遇到工资拖欠时,需先区分具体情形,保留好相关用工及工资记录,必要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咨询专业人士,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2025-12-21 11:45: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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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被拖欠本身不能直接主张双倍赔偿。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5-12-21 10:0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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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拖欠时不能直接主张双倍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形对应的权益类型。
单位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这是针对未签合同的法定责任。
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并非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单位逾期不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加付赔偿金,这是逾期支付的额外责任。
2025-12-21 08:3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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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工资被拖欠本身不能直接主张双倍赔偿,但存在三种特定情形可获得额外补偿或赔偿。
法律解析:工资拖欠本身不直接产生双倍赔偿,但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可获得额外权益。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二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三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用人单位逾期不付的,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若你遇到工资拖欠问题,不清楚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情形或需要维权指导,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2-21 07:56: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