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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出租的房屋能买卖,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不动产。
2.买卖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原租赁合同效力,新所有权人需继续履行。
3.出卖前应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行使权利或卖给近亲属除外。
4.若出租人未通知或妨碍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赔偿。
2025-11-25 10: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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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租赁中的房屋可以买卖,但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且所有权人出卖时应提前合理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有处分权,即便房屋已出租也能买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承租人权益,在其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变动,原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而且,所有权人出卖租赁房屋时,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不过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况除外。若所有权人未通知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房屋租赁买卖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1-25 10:1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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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中的房屋可以买卖,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分已出租房屋,但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期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原合同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并且,所有权人出卖房屋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行使该权利或卖给近亲属的情况除外。若未通知或妨害承租人行使权利,承租人可要求赔偿。
2.解决措施与建议:
-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租赁房屋时,务必提前合理时间通知承租人,保留通知证据。
-承租人应关注自身优先购买权,若权益受损及时与出租人沟通,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需了解房屋租赁情况,尊重原租赁合同,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
2025-11-25 09:29: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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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屋所有权人对已出租房屋有处分权,可进行买卖。这是基于其对不动产的所有权,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
(2)“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承租人权益。在租赁期限内,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可继续按合同占有使用房屋。
(3)房屋所有权人出卖租赁房屋时,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房屋卖给近亲属时除外。
(4)若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妨碍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房屋所有权人卖房要及时通知承租人,保障其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要留意自身优先购买权,若权益受损可依法索赔,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5 09:01: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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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所有权人可在房屋租赁期间进行买卖,但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承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
(二)出卖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让其知晓买卖事宜。
(三)若不存在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况,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四)若出租人未通知或妨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5-11-25 07:05: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