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仲裁中未发工资赔偿费分两种情况,一是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可加发百分之二十五经济补偿金,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计算需先确定应发工资数额并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在劳动仲裁里,若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除了能要求支付工资报酬,还可获得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就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计算赔偿费时,首先要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条等确定正常应发工资数额。同时,劳动者需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以此证明工资数额和拖欠事实。如果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你对未发工资赔偿费的计算、证据收集等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仲裁中未发工资赔偿费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能要求支付工资报酬,还可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计算赔偿费,需先确定正常应发工资数额,可参考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条等,再按对应标准计算。
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要做好以下两点。一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用以证明工资数额和拖欠事实。二是在遇到工资拖欠问题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劳动仲裁里,未发工资赔偿费有两种情形。若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不仅能要求支付工资报酬,还可获得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当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而其逾期不支付时,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计算赔偿费,首先要确定正常应发工资数额,可参考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条等资料。然后按照对应的标准算出赔偿费。
(4)劳动者需收集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以此证明工资数额和拖欠工资的事实。
提醒: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及时收集有力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向其要求支付工资报酬,并额外获得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计算赔偿费,先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条等确定正常应发工资数额,再按对应标准计算。
(四)劳动者要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证明工资数额和拖欠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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