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签劳务协议,协议中就约定五天工作制,别的都没有约定,但单位全员实行做六休一,工资条显示基本工资2500元由平时工资1510元十周六工资组成,把周六额外劳务报酬算在基本工资,合法合规吗
这种把周六额外劳务报酬算在基本工资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要看劳务协议约定。协议只约定五天工作制,没提及周六报酬,单位这么算不合理。解决方案是和单位协商,明确周六报酬性质和标准,重新约定工资构成;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比如提起民事诉讼。
2025-10-25 22:56: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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