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一套房,下家分期为我支付房款,然后剩下了20多万一直未付清,下家一直以手头拮据为由拒绝支付,请问剩余房款未付解除合同的话,可以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履行完毕的合同也可以解除。对于剩余房款未付解除合同的,法律上合同的解除分两种:一种称为法定解除:还有一种称为约定解除。前者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直接由法律规定,后者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直接以条款的形式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你首先应当翻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约定解除的条款,即是否约定了一方在延迟履行达一定期限时对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如下家确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你即可直接单方行使解除权。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解除,你也可以找到法定解除的依据。
2018-04-02 13:17:03 回复
对于剩余房款未付解除合同的,律师观点 从法律上来讲房屋是否过户并不影响你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履行完毕的合同也可以解除。法律上合同的解除分两种:一种称为法定解除:还有一种称为约定解除。前者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直接由法律规定,后者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直接以条款的形式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你首先应当翻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约定解除的条款,即是否约定了一方在延迟履行达一定期限时对方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如下家确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你即可直接单方行使解除权。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解除,你也可以找到法定解除的依据。根据我国《合同法》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下家现未支付的房款已经达到了总房款的五分之一,你不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在下家已实际入住的情况下,你还可要求下家向你支付下家使用期间的房租。 依据我国合同法,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无论是法定解除还是约定解除,你都需要向对方下达书面的解除通知,同时要求恢复原状。你扣除房屋使用费后退还已收取的房款,并办理产权过户。
2018-04-02 13:09:0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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