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单位与我签订了建造师挂靠合同一年,然后向我支付了1年的挂靠费,现在合同履约半年,遇到政策查社保,单位要求我退一半费用给他,我不想退,我想问这个挂靠费性质是不当得利,还是不法之债
建造师挂靠合同因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被认定无效。挂靠费性质上不属于不当得利,但合同无效后双方应互相返还取得的财产。政策查社保导致挂靠无法继续的,已收取的挂靠费应按照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原则部分返还。建议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返还金额。
2026-05-17 13:01:5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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