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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资赔偿判定标准是啥

巩* 山西-大同 劳动仲裁咨询 2025.10.17 15:31:13 329人阅读

劳动仲裁工资赔偿判定标准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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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况,需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促使单位按时支付工资。
(2)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体现了法律对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提醒:劳动者遇到劳动纠纷时,需保留好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20:1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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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保留工作证、工作邮件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准备劳动合同、辞退通知等,通过劳动仲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10-17 18:2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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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资赔偿判定分多种情况: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付工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025-10-17 16:2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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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工资赔偿判定依据不同情形有不同标准,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有加付赔偿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这是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的规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每月需支付二倍工资,以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如果遇到劳动仲裁工资赔偿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17 15:5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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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资赔偿判定依据多样。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若遇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应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加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书面合同,劳动者可保留工作证、考勤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要求单位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要明确自身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要求赔偿。同时要注意留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材料,以便维权。

2025-10-17 15:36:3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劳动仲裁和一般民事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一)仲裁范围上,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民事争议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以及非平等主体间的行政争议纠纷。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处理的行政争议。(二)管辖范围方面,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的,人民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三)在诉讼的关系上,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纠纷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否则会裁定不予受理;民事争议仲裁则采取自愿原则,实行或诉或裁的规则,在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存在之前提下,不得受理。(四)在仲裁的申请方面,劳动仲裁的申请不以事先在合同中有仲裁的协议,或是争议发生后达成仲裁的书面协议为条件;民事争议仲裁的申请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五)仲裁裁决的效力方面,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民事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故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1.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调解原则;②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及时原则。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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