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开发商在售房后又将房屋抵押给他人,若未告知购房者,构成欺诈。购房者有权依据民法典规定,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2)购房者可查看抵押登记情况,若登记不符合规定,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抵押登记。
(3)若房屋抵押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4)购房者要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提醒:
购房者遇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注意开发商抵押行为对自身权益的影响。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开发商未告知房屋已售又抵押,构成欺诈,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让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二)查看抵押登记情况,若不符合规定,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抵押登记。
(三)若房屋抵押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四)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若开发商隐瞒房屋已售事实再抵押,属欺诈行为。购房者可按民法典规定,解除购房合同,让开发商返还房款与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要求不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
2.查看抵押登记,若不合规,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
3.若抵押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担责并赔偿损失。
4.建议购房者收集证据与开发商协商,协商无果可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结论:
开发商售房后又抵押给他人,购房者可通过解除合同索赔、撤销抵押登记、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方式维权,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房屋已售又抵押,其行为构成欺诈,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需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且购房者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若抵押登记不符合规定,购房者能通过行政诉讼撤销。若房屋抵押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购房者要注意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自身遇到此类复杂的房产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精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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