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配偶一方签订合同符合有效条件,即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无需担忧合同效力。
(二)当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且需双方共同处分时,签订合同前最好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避免纠纷。
(三)相对人在交易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处分人是否有权处分,防止合同被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配偶一方对外签的买卖合同,通常有法律效力。只要签合同的人有相应能力,表达的是真实想法,且合同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有效。
2.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决定,一方擅自处理,对方若不是善意的,合同效力可能受影响。如一方私自卖共有房屋,对方明知还买,合同可能无效。
3.若对方是善意的,付了合理价钱还完成了产权登记,合同有效,另一方只能找擅自处理的人赔偿损失。
结论:
配偶一方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且需双方共同处分,一方擅自处分,相对人非善意时,合同效力可能受影响。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合同有效需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所以,配偶一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若符合这些条件通常有效。然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往往需要双方共同进行。当一方擅自处分时,若相对人知晓此情况仍参与交易,该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合同有效,此时另一方只能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在处理这类合同问题时,情况较为复杂,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配偶一方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只要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合同即有效。
2.不过,当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且相对人非善意时,合同效力会受影响。例如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明知情况仍购买,合同可能无效。
3.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合同依然有效。此时另一方无法主张合同无效,只能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建议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充分沟通协商,避免擅自处分引发纠纷。对于相对人而言,在交易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法律分析:
(1)配偶一方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在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2)当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且需双方共同处分时,若一方擅自处分,就要看相对人的情况。若相对人非善意,比如知道一方是擅自处分仍与之交易,合同效力可能受影响,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3)若第三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产权登记,即便一方是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合同依然有效,此时另一方只能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提醒: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时,建议双方达成一致。若遇他人擅自处分情况,可咨询分析具体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配偶一方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配偶一方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如果出售的房屋是登记在签订合同的这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合同就应该要认定为是有效的,此时购房者只对房屋的产权状况具有形式审查的义务。但是其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的这一方是否已婚,或者是否属于只登记在单方名下的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律师解析 配偶一方依法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签订的买卖合同,夫妻一方在签订该合同前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家事代理权”,即双方可以相互为代理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行为对双方均发生效力。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 因此,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 进一步讲,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五种情况认定为“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1、为家庭生活生存需要产生的处分行为,如日常衣食住行。 2、为家庭成员的发展需要,如学习深造、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费用等。 3、为了家庭健康和娱乐需要,如医药支出、奢侈品购买、娱乐设施购买等。 4、基于家庭社交产生的小额财产赠送或者接受赠送。 5、为家庭用工订立的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以家政服务为典型。
律师解析 配偶一方依法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签订的买卖合同,夫妻一方在签订该合同前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家事代理权”,即双方可以相互为代理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行为对双方均发生效力。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 因此,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 进一步讲,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五种情况认定为“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1、为家庭生活生存需要产生的处分行为,如日常衣食住行。 2、为家庭成员的发展需要,如学习深造、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费用等。 3、为了家庭健康和娱乐需要,如医药支出、奢侈品购买、娱乐设施购买等。 4、基于家庭社交产生的小额财产赠送或者接受赠送。 5、为家庭用工订立的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以家政服务为典型。
律师解析 配偶一方依法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签订的买卖合同,夫妻一方在签订该合同前应当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之间的“家事代理权”,即双方可以相互为代理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行为对双方均发生效力。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因日常家庭事务与第三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相互代理的权利,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因此,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进一步讲,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对该代理行为知晓与否、追认与否,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五种情况认定为“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1、为家庭生活生存需要产生的处分行为,如日常衣食住行。 2、为家庭成员的发展需要,如学习深造、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费用等。 3、为了家庭健康和娱乐需要,如医药支出、奢侈品购买、娱乐设施购买等。 4、基于家庭社交产生的小额财产赠送或者接受赠送。 5、为家庭用工订立的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以家政服务为典型。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