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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去另外一个城市,老员工不愿意去,公司说不去的按自离,请问要怎样办
您好!跨城市变更工作地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员工有权拒绝。若公司辞退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
你好,你这边上班多久了
目前具体有什么问题呢?具体什么情况呢?
你好,公司的这个说法和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以此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您好 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的
一般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同一座城市搬迁的话,对于不愿意去的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是从一座城市搬到另一座城市的话,对于不愿意去的员工就要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根据《劳动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已经和公司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2、公司机器搬迁,要求你去其他城市工作,如果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3、用人单位要求你去新地点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4、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5、单位主动提出协商离职的,你可以直接和公司商谈解除劳动合同。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公司业务迁移导致员工不愿随迁的赔偿事宜倘若因公司整体迁移而致使员工无法前往工作地点,在此情况下,员工若决定与原就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那么便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具体而言,员工在原有就职公司中连续服务每满一整年的时间,该公司即有义务向该离职员工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赔偿。
专业解答1,公司若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2,若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专业解答公司搬迁导致员工无法前往新址,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赔偿。员工服务满一年,公司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满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专业解答公司搬迁导致员工不愿前往的赔偿问题 通常,因公司经营场所迁移导致员工不愿前往,员工不能获得补偿。 但若劳动合同成立时的环境条件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原合同难以履行,且双方未能达成修改或重签合同的书面一致,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律师解析 公司同城搬迁但是职工不去的,如果因此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能得到补偿,而不是赔偿。职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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