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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公司变相逼调岗怎么办

刘** 辽宁-朝阳 劳动争议咨询 2025.09.07 16:08:31 492人阅读

怀孕被公司变相逼调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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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女职工孕期变相调岗属违法行为。
女职工遇此情况,先和公司沟通,表明不同意调岗,指出其违法,要求恢复岗位和待遇。

2.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调查公司并责令改正。

3.可收集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孕期等三期内单位不得随意解约或调岗。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起诉维权。

2025-09-07 19:3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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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女职工孕期变相逼调岗属于违法行为。女职工面对这种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与公司沟通协商,明确表明自己不同意调岗,指出公司此举违反了保护女职工的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和待遇。
2.若协商没有达成预期效果,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展开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3.收集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变更工作岗位。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这些合法途径,女职工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9-07 18:2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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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在女职工孕期变相逼调岗违法,女职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变更工作岗位。公司在女职工孕期变相逼调岗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当遭遇此类情况,女职工先与公司沟通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违法行为并要求恢复原岗位和待遇;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公司进行调查并责令改正;也可收集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您也遇到类似的劳动权益问题,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07 17:4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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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面对公司孕期变相逼调岗,应先积极与公司沟通,清晰表明不同意调岗立场,告知公司此行为违反保护女职工法律,要求恢复原岗位与待遇。
(二)若沟通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其权力对公司展开调查,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调岗行为。
(三)收集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法律保障了女职工在特殊时期不被随意解除合同,侧面说明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

2025-09-07 16:55: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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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在女职工孕期变相逼调岗的行为明显违法,法律明确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或变更工作岗位。
(2)女职工首先选择与公司沟通协商是合理且必要的。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并指出公司违法之处,能让公司知晓其行为不当,有机会和平解决问题,恢复原岗位和待遇。
(3)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是有效的途径。劳动监察部门具备调查权和责令改正权,可促使公司纠正违法行为。
(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是更具强制力的维权方式。相关证据如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能有力支持女职工的诉求。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女职工维权时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且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07 16:13:53 回复

  孕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2种情况,并且劳动者自己辞职的是无补偿,所以不应主动辞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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