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葫芦岛法律咨询 > 葫芦岛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工伤待遇由谁申请合适

工伤待遇由谁申请合适

桂** 辽宁-葫芦岛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7.23 02:50:12 459人阅读

工伤待遇由谁申请合适

其他人都在看:
葫芦岛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葫芦岛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是更合适的选择。按照规定,职工出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要在相应时间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时限内提交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加重了单位的经济责任。
(3)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醒:用人单位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避免承担额外费用;职工一方也要留意申请时效,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身权益,情况复杂可咨询专业人士。

2025-07-23 08:21:04 回复
咨询我

(一)用人单位应积极履行责任,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避免承担未及时申请期间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二)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要留意时间,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07-23 06:28:41 回复
咨询我

1.通常,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更合适。职工出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单位承担。

3.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025-07-23 05:50:42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更为合适。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需承担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为避免额外费用支出,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更合适。若在工伤认定及待遇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23 04:44:14 回复
咨询我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是合适的选择。按照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这增加了单位成本。
3.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但这会使工伤认定流程变得复杂,可能影响职工权益及时保障。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为职工申请工伤待遇,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保障职工权益。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履行申请义务时,要及时行使自己的申请权利。

2025-07-23 03:39:46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保险费用承担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承担,其中,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下为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单位未缴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2)第三人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费用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坏和用人单位支付,而且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一般工伤待遇由谁申领?

    专业解答一般工伤待遇由单位或者是个人申领,职员在受工伤之后,首先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后若是职员在职期间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确定伤情后由单位申领,若是单位不进行处理的,职员可以自行申领。

    2024.09.29 5448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