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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发工资谁举证

朱** 甘肃-甘南 工资福利咨询 2025.06.09 04:11:23 408人阅读

少发工资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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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少发工资的举证责任分配包含“谁主张,谁举证”和特殊举证规则。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负有一定举证责任,要对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标准以及少发工资的事实进行举证。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以此来证明工资数额以及少发的情况。
(2)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举证责任会转移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举证,证明其已经按照约定或者法定标准足额支付了工资,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若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提醒:
劳动者要及时保存好工资相关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工资支付记录。不同案情举证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06-09 10:36: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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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方面,要注重日常证据收集,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以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标准以及少发工资的事实。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整理这些证据进行初步举证。

(二)用人单位方面,应规范工资支付管理,保留好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资料。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要积极提供这些证据来证明已按约定或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5-06-09 09:2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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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发工资举证责任分两种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和特殊举证。通常劳动者要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及少发事实,像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举证。
2.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用人单位要对工资支付情况举证,证明足额发放,可提供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
3.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需承担不利后果。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少发,单位就得拿出已足额发放的证据。

2025-06-09 09:04: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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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少发工资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及特殊规则,劳动者先初步举证,用人单位再对工资支付情况举证,无法举证则担不利后果。
法律解析:
在少发工资纠纷里,劳动者要先对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标准和少发工资事实举证,像用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证明工资数额与少发情况。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用人单位要拿出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已按约定或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工资。例如劳动者用劳动合同证明工资标准,银行流水显示实际发放不足,此时用人单位就需举证证明足额发放。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如果遇到少发工资的情况且不知如何举证,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6-09 07:34: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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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发工资举证责任分配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特殊规则。通常劳动者要对劳动关系存续、工资标准和少发工资事实举证,可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以此证明工资数额和少发情况。
2.当劳动者完成初步举证后,用人单位需对工资支付情况举证,证明按约定或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
3.建议劳动者平时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以便维权。用人单位应规范工资支付流程,及时保存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避免在纠纷中陷入被动。

2025-06-09 05:42:33 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谁举张谁举证高空坠物由谁负责呢,一、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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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由谁举证

    专业解答1、用人单位需要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进行举证。2、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是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3、劳动者主张工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经实际领取的工资数额的,劳动者应就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举证。

    2024.06.08 2609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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