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我目前在职公司只与我在入职第一年签订过一次一年合同 后续没有在与我续签过劳动合同 截止现在我已在公司工作将近四年 近期公司有想要让我们兼职其他岗位的意向(没有额外工资或者加薪水) 公司没有年假而且遇到加班或者周末加班情况也不允许调休(没有明确发书面文件,但是有在开会时说过)所以我可能打算离开 想问问我这种情况离开的话能拿到赔偿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为您分析如下:1.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您继续工作,在法律上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存在违法情形,您可以主张从第二年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但需注意1年仲裁时效问题)。2. 关于离职补偿:如果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强制调岗不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不安排年假等)而离职,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4年可主张4个月工资的补偿。3. 关于加班和年假:公司做法明显违法,您可以要求补发加班工资(需注意保留考勤记录等证据),并要求支付未休年假3倍工资。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先收集证据(工资条、考勤记录、会议记录等)
2. 与公司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3.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特别提醒: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注意仲裁时效,建议尽快处理。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带着具体证据材料当面咨询。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主动离职拿不到赔偿。
2025-05-27 22:26:3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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