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小学从事编外老师工作,开始是与教育局签合同,后来改为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公司签合同,实际还是在原来学校工作,听说工作十年的,就不能再签合同了,对了目前我们与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是一年一签
您好,您提到的情况确实值得关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中间经历了用工形式的转变。从法律角度来看,关键要看您的工作年限是否连续计算。虽然用工主体从教育局变成了劳务派遣公司,但如果您一直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且工作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法院通常会认定这是连续工作。建议您先做两件事:1.收集保存这些年来的所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2.确认每次合同变更时是否有中断工作的情形。如果确实已满十年,您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如果对方拒绝,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不过在此之前,建议先与学校人事部门和劳务派遣公司友好协商,说明您的诉求。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梳理更具体的维权方案。
2025-05-15 13:2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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