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834条
以下是一些处理工伤问题的相关信息:
工伤认定
? 申请主体及时限: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延长。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工伤赔偿
? 赔偿项目:造成一般伤害未达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等。造成伤残的,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 支付主体: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
2025-05-14 15:50: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