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回来进入工厂几年我停薪留职一年到期后,我申请辞职,得到批准后离开厂,现在到了办退休,社保中心说辞职等同开除处理,不给我当兵三年义务兵,按国家规定三年义务兵视同交费,
按规定,义务兵服现役年限应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辞职不等同于开除,社保中心做法不合理。可收集能证明自己曾是义务兵、在工厂工作及辞职情况的材料,像退伍证、工作证明、辞职批准文件等,尝试沟通协商,争取认定三年义务兵视同缴费;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2025-05-10 12:36:51 回复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点击我头像可以一对一的解答,教您如何应对。
2025-05-08 16:13:42 回复
您好,您的情况确实需要仔细分析。根据现行政策,义务兵服役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与您后来的辞职行为没有直接关系。
主要问题在于: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军人保险相关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应视为社保缴费年限,这是法定权益,不因后续工作变动而改变。
社保中心的说法可能有误解。辞职与开除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离职方式,开除可能影响工龄计算,但正常辞职不应影响您服役期间的视同缴费。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先到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服役证明
携带退伍证、档案材料等原始凭证到社保中心重新核实
如仍被拒绝,可向当地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时要注意:
确认您的个人档案中兵役材料是否完整
查询当年工厂是否按规定将您的兵役信息录入社保系统
如果手续齐全但还被拒绝,我们可以帮您起草书面申诉材料。这类问题通过正规渠道申诉通常都能解决,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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